1.1项目名称:“智慧中药房”半自动煎煮区域第一期采购
1.2项目编号:PP-2
1.3采购人:重庆医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煎药机、包装贴标一体机、加水系统、传送带等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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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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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智慧中药房项目半自动煎煮区域第一期采购 |
700000.00 |
元 |
20个自然日 |
九龙坡区陶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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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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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一)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为产品原厂商或原厂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若为原厂商投标,提交原厂商声明;
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能按国家税务局规定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④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⑤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④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⑤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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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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