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EPC)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5]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竹溪县全境范围内新建供水厂11处,改造供水厂16处,供水规模2.783万吨/天;实施城区及水坪镇域老旧管网改造,并新增及更换入户水表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水利水情信息化建设。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如需)、方案深化设计(如需)、 扩初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阶段配合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合同估算价:18574.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 员均应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时间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建设费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EPC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 县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EPC)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5]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竹溪县全境范围内新建供水厂11处,改造供水厂16处,供水规模2.783万吨/天;实施城区及水坪镇域老旧管网改造,并新增及更换入户水表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水利水情信息化建设。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如需)、方案深化设计(如需)、 扩初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阶段配合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合同估算价:18574.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 员均应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时间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建设费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EPC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 县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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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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