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是2025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六统一”要求,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统一组织河南辖区MEC工程总承包招标,相关项目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本建设项目MEC工程总承包划分为17个标段,其中,1标段: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仓储项目二期MEC工程总承包;2标段: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3标段:中央储备粮卫辉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4标段:中央储备粮新港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5标段:中央储备粮商丘直属库有限公司夏邑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6标段:中央储备粮商丘直属库有限公司睢阳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7标段: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8标段: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内黄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9标段:中央储备粮潢川直属库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0标段:中央储备粮驻马店直属库有限公司遂平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1标段:中央储备粮驻马店直属库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2标段:中央储备粮驻马店直属库有限公司上蔡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3标段:中央储备粮新蔡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4标段:中央储备粮新蔡直属库有限公司棠村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5标段:中央储备粮漯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6标段:中央储备粮新乡直属库有限公司石婆固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17标段:中央储备粮平顶山直属库有限公司宝丰分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仓储项目已由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8-410581-04-01-407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补助资金占比70%,自筹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ME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林州市。
2.2建设规模:建设浅圆仓14座、平房仓1栋;配套建设工作塔、综合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2275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个日历天,设备制造9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工期15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工期为自土建工程提供安装作业面,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工作,以及机械、电气及控制系统(含智能化)的设备制造、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系统集成、空载和重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进行的服务等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图纸;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清单和图纸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或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散料运输MEC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业绩(包含机械、电气设备供货和安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①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设备安装的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提供联合体业绩的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范围为准;提供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且业绩中列有暂估价的,提供的业绩中须显示具体暂估价内容,MEC设备供货安装被列为暂估价但不能证明该暂估价项目由投标单位实施的,不予认可。
②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出具的符合产能要求的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或能证明项目质量合格的业主方盖章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的网页截图和网址链接)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网或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和网址链接。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
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信誉要求:
(请登录)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其他要求:
3.7.1 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以上人员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兼职,须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CA电子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3.7.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 11 月 28 日至2025年 12 月 3 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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