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零售财富管理中台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建设零售财富管理中台,包括产品中心(产品管理、产品研究、产品标签)和资配中心(账户诊断、资产配置、财富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数量:1套。
(三)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周期9个月,试运行3个月。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承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的总行级别产品中心或资配中心的项目案例(不包含人力外包和咨询类项目)。
注:1.须提供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可清晰体现项目内容的描述页,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产品中心合同关键页内容须含有“产品中心”或“产品中台”或“财富管理”等关键字,资配中心合同关键页内容须含有“资配中心”或“资产配置”或“财富产品智能推荐”等关键字)。
3.相关银行定义参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https://www.nfra.gov.cn/)。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五)利害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的情形。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已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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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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