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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儿童医院医疗垃圾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儿童医院医疗垃圾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福建省儿童医院医疗垃圾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福建省儿童医院医疗垃圾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医疗垃圾(含危废)清运处置服务 2(年) 为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的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管理水平,防止疾病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及我院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垃圾处置服务公司集中清运、妥善处置我院临床活动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包含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格栅渣、沉淀池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实验室化学性废液等危险废弃物),以落实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减少危险废物毒性排放,保障医院平稳运行等,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止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应包含医疗废物(HW01),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27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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