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北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估与空间优化工作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新北区实际拟选取部分符合条件的镇街实施跨乡镇试点项目,现需编制区域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并提供联合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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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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