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兴县水台镇棠下村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H2500ZC007
项目名称:新兴县水台镇棠下村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4,920.9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兴县水台镇棠下村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64,920.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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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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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新兴县水台镇棠下村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64,9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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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兴县水台镇棠下村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兴县水台镇棠下村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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