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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工程项目净空符合性评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工程项目净空符合性评价采购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需求: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及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嘉峪关市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对嘉峪关酒泉机场净空符合性的评价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如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票据凭证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9)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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