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预算: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需求:
为天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建设智慧仲裁信息化平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凡是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在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2025年11月27日9:00:00—2025年12月3日17:00: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300元/份,售出不退。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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