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白河(潮河村-孔家小岭村段)及仲金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EPC已由莲发改审批【2024】10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潮白河(潮河村-孔家小岭村段)及仲金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对潮白河(潮河村-孔家小岭村段)及仲金河全段进行生态修复,大力改善潮白河在五莲县出境水质,促进工程区下游东潮河村跨市生态补偿点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III 类标准,降低生态补偿水质压力项目治理总长度约 6.25千米。其中潮白河(潮河村-孔家小岭村段)治理长度1.4千米,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103472平方米,水域生态系统建设面积为182000平方米 ;仲金河治理长度为4.85千米,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67900平方米,水域生态系统建设485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潮白河(潮河村-孔家小岭村段)及仲金河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设计部分:测绘、地勘、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2、采购部分: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工作。3、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单位进行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3114.16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