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材料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宁波至舟山“甬舟铁路”,富翅门公铁两用大桥为甬舟铁路及甬舟高速公路复线跨越富翅门水道的共用跨海桥梁,连接富翅岛和舟山本岛。桥位位于既有富翅门公路大桥以北 500m 处。大桥桥式布置为:18-32m简支梁+(66+160+388+112+60)m斜拉桥(84+130+56)m连续刚构+2-32m简支梁,全桥总长 1725.76m。
2.2采购内容: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电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满足标的物技术质量标准的粉煤灰。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等)。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1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如被授权人中标,授权人有义务共同完成供应任务。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所投标物资应经我部检测合格。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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