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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三亚、保亭、五指山新建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二询比公告
日期:2025-11-27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三亚、保亭、五指山分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现启动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三亚、保亭、五指山新建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性支出,划分3个标包,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工程地点:海南省三亚市、保亭县、五指山市。

    1.1.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504028.87元,其中价款金额为1330999元(含标包二安全生产费不含税预算金额17863.79元,标包三安全生产费不含税预算金额2064.70元),税款金额为173029.87元。

   1.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1.4到货期或工期:

标包一:到货期及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电梯生产、运送至指定地点,到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且通过验收。

标包二、标包三:工期: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5天内完成(遇见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进行顺延)电梯井道的施工和电梯的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

    1.1.5保修期:施工服务保修期为终验后12个月;电梯设备保修期为终验后2年。

    1.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综合评分办法)。

    1.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采购保亭综合楼一台电梯井道钢结构安装及一台电梯设备及相关安装服务;五指山综合楼电梯井道施工及一台电梯设备及相关安装服务;(三亚) 国际信息园两台电梯设备及相关安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一

电梯设备

-

2

三亚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电梯生产、运送至指定地点,到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且通过验收。

2

标包三

电梯设备及施工

-

1

五指山市

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5天内完成(遇见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进行顺延)电梯井道的施工和电梯的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

3

标包二

电梯设备及钢结构安装

-

1

保亭县

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5天内完成(遇见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进行顺延)电梯井道的施工和电梯的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

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3标包,本文件为标包二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原则: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标包的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标包一

396000.00

三亚市

2

标包二

605000.00

保亭县

3

标包三

329999.00

五指山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电梯设备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证明材料:如代理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认定。②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2)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注:①制造商响应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②代理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及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修理)。

3)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2.1.6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施工人员配置:要求至少配置电工作业人员(具有电工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梯修理人员(具有作业项目为T电梯修理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作业人员(具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各1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及2025年05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1.7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1.8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证明材料: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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