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第一批内燃机车检修设备(蓄电池叉车)采购人为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件1【蓄电池叉车】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济南局集团公司第一批内燃机车检修设备(蓄电池叉车)
采购明细表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人所投蓄电池叉车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蓄电池叉车(3吨及以上)2020年1月以来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对应供货业绩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材料。
3.1.3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蓄电池叉车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 08:30至2025年12月2日 08: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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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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