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鹰潭市余江区第二人民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48000.00 元
最高限价:9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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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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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购2025F000125708 |
鹰潭市余江区第二人民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设备采购 |
1 |
套 |
948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现场查询) 2.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2.7.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7.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7.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8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大型企业的,须预留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的30%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给中小型企业的60%),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格式详见分包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0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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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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