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柔性互联数字配电台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台区柔性互联设备采购及实施
本柔性互联数字配电台区关键装备研发、智慧运维智能调控系统开发与配电台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响应单位负责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户外台区柔性互联设备1套(2台),每台包括功率单元、主控一体化成套柜,可实现多个台区装置用AC/DC换流器灵活组网,交流单侧功率200kW。
2)上述采购设备的运输、卸货、搬运、技术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竣工移交等。
3)所采购设备需提供2年质保及售后服务,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范围:本次根据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包,名称为:台区柔性互联设备采购及实施。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001,柔性互联数字配电台区关键装备研发、智慧运维智能调控系统开发与配电台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台区柔性互联设备采购及实施)的响应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响应人未被列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及其上级企业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必须确保本次响应所有产品(含第三方硬件、软件)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出具承诺函,如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二)专用资格
(1)供应商近5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具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柔性负荷管理装置/交直流系统/电源管理装置/移动储能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无请附说明)、采购合同(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合同供货清单及价格等关键页扫描件)、合同执行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所采购设备2年或以上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公告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9:00起至2025年12月2日9:30截止。
截标/开标时间:2025-12-11 9:3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络信息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11-27 9:00:09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12-2 9:30:34
一、采购条件本柔性互联数字配电台区关键装备研发、智慧运维智能调控系统开发与配电台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响应单位负责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户外台区柔性互联设备1套(2台),每台包括功率单元、主控一体化成套柜,可实现多个台区装置用AC/DC换流器灵活组网,交流单侧功率200kW。
2)上述采购设备的运输、卸货、搬运、技术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竣工移交等。
3)所采购设备需提供2年质保及售后服务,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范围:本次根据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包,名称为:台区柔性互联设备采购及实施。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001,柔性互联数字配电台区关键装备研发、智慧运维智能调控系统开发与配电台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台区柔性互联设备采购及实施)的响应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响应人未被列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及其上级企业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必须确保本次响应所有产品(含第三方硬件、软件)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出具承诺函,如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二)专用资格
(1)供应商近5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具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柔性负荷管理装置/交直流系统/电源管理装置/移动储能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无请附说明)、采购合同(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合同供货清单及价格等关键页扫描件)、合同执行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所采购设备2年或以上的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公告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9:00起至2025年12月2日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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