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建设(三期)工程 (部分路段一)监理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批字(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力进行调剂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工程包括3条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富强路(广泰街-赵都路)、军师堡街(太行路-锦华路)、尚义南街(北仓路-磁山路)的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热力、天然气等地下管网(见初设)等内容监理。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3)本次招标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各专业相应监理工作能力及经验的人员配备,具体人员配备应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通知文件中的标准要求(除总监外,监理机构中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7 08:30至2025-12-02 23: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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