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西安市分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分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服务期限内总预算为1460(含税)万元。
服务期限:2026年1月24日至2028年5月31日,若合同签订时间晚于2026年1月24日,则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查询)
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查询)
6.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8.1投标人须具有现金清分、现金寄库和安防值守等金融服务能力(需提供现金清分设备、寄库场地、安防值守设施等证明资料);
8.2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8.3投标人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在西安市城区有集中金库场地和满足我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需求的作业场地(投标人如无场地,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西安市城区建立完成集中业务库场地和满足我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需求的作业场地);
8.4投标人须符合人民银行区域现金处理中心作业要求,具备“清分冠字号码数据管理系统”,能够将采集到的清分冠字号码数据同步传输至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货币金银处反假科的“冠字号码集中管理系统”(提供系统处理截屏等证明材料);
8.5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现金清分作业人员、管库人员和安防值守人员,现金清分作业人员须具备反假货币资格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