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161605.68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5B000137801 | 樟树市博物馆(旧馆)装修改造建设项目 | 1 | 项 | 8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40%,其中预留份额的60%为小微企业预留部分。(2)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人不允许转包。6.本项目预留采购总额(最高限价)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 08:00 至 2025年12月0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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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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