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项目招标编号为:LYHB-2025-ZB-WZ-130,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次递交、两步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规模: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项目。
a.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脱硫脱硝出入口CEMS各一套,共四套以及配套的调试、验收何数据上传等技术服务工作;
b.招标范围共划分1个标段
2.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2.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50MW机组及以上脱硫或脱硝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6 09:00-2025-12-0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