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87,82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87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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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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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智能采血系统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7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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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真空采血管分拣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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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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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多功能医用创口冲洗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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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控温毯 |
1(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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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临床检验设备 |
免疫层析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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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临床检验设备 |
自动细胞显微图像扫描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45,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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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临床检验设备 |
血气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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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小板抗体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基因测序仪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42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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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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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临床检验设备 |
基因测序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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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临床检验设备 |
医用脱帽离心机(96孔)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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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临床检验设备 |
光学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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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临床检验设备 |
相差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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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酶标洗板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阴道炎测定仪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364,3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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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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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临床检验设备 |
阴道炎测定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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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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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临床检验设备 |
烤片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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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临床检验设备 |
连续定量加样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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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临床检验设备 |
电动移液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7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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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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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临床检验设备 |
核酸提取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62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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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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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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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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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临床检验设备 |
免疫发光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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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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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①(子痫前期筛查与评估)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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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②(药物浓度测定)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基因测序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阴道炎测定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基因测序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阴道炎测定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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