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
一、采购条件
依据中国能建、葛洲坝及采购人等企业制度,采购人就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5万m3/d规模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调节池1座、磁混凝高效沉淀池1座、中间提升泵房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消毒接触池1座、出水计量槽1座,新建2.5万m3/d规模的生化处理综合池1座,新建3.5万m3/d规模的二沉池配水井1座、污泥泵房1座、脱水机房1座,新建1.75万m3/d规模二沉池2座、污泥浓缩池2座,新建配套综合生产辅助用房1座、机修仓库及中控室1座。另建除臭设备2套。改造一期2座MBR膜池为2座二沉池(单座0.5万 m3/d),改造一期消毒接触池为中间提升泵房(1.0万m3/d),新建一期二沉池配水井一座(1.0万m3/d),新建一期污泥泵房一座(1.0万m3/d)。
2.2 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运输车辆、装载机、钢板桩打桩设备、钢板桩等相关机械设备租赁。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调试、日常维护保养与修理;土方开挖、扬尘防护、回填、平整、压实、余方弃置等施工环节;提供相应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完成承租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3 服务时间:预计2025年 12月至 2026 年 6月,具体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2.4 服务/交付地点:浙江省长兴县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场地内承租方指定地点。
2.5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在人员、货物供应、资金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或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提供近1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真伪查验结果)。
3.1.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2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设备租赁类经营项目。
3.3 业绩要求:2022年以来年来具有类似机械设备出租业绩1份并提供合同。
3.4 信誉要求
3.4.1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应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其他违法行为: / 。
3.4.2 未被列入中国能建或葛洲坝供应商黑名单。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响应报名
4.1.1 凡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5年 11 月 29 日 2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登记。
一、采购条件
依据中国能建、葛洲坝及采购人等企业制度,采购人就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5万m3/d规模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调节池1座、磁混凝高效沉淀池1座、中间提升泵房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消毒接触池1座、出水计量槽1座,新建2.5万m3/d规模的生化处理综合池1座,新建3.5万m3/d规模的二沉池配水井1座、污泥泵房1座、脱水机房1座,新建1.75万m3/d规模二沉池2座、污泥浓缩池2座,新建配套综合生产辅助用房1座、机修仓库及中控室1座。另建除臭设备2套。改造一期2座MBR膜池为2座二沉池(单座0.5万 m3/d),改造一期消毒接触池为中间提升泵房(1.0万m3/d),新建一期二沉池配水井一座(1.0万m3/d),新建一期污泥泵房一座(1.0万m3/d)。
2.2 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运输车辆、装载机、钢板桩打桩设备、钢板桩等相关机械设备租赁。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调试、日常维护保养与修理;土方开挖、扬尘防护、回填、平整、压实、余方弃置等施工环节;提供相应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完成承租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3 服务时间:预计2025年 12月至 2026 年 6月,具体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2.4 服务/交付地点:浙江省长兴县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场地内承租方指定地点。
2.5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在人员、货物供应、资金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或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提供近1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真伪查验结果)。
3.1.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2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设备租赁类经营项目。
3.3 业绩要求:2022年以来年来具有类似机械设备出租业绩1份并提供合同。
3.4 信誉要求
3.4.1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应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没有:
(1)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
(2)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约记录。
(3)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
(7)其他违法行为: / 。
3.4.2 未被列入中国能建或葛洲坝供应商黑名单。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响应报名
4.1.1 凡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5年 11 月 29 日 2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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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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