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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6年-2027年无线移动网基站配套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6年-2027年无线移动网基站配套施工服务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施工:10米以下塔桅、拉线杆、桅杆、监控杆等安装及配套管线布放等,已有塔桅加抱杆及支臂等施工;土建施工:土建基础施工(塔(杆)基础、仓房基础、室外机柜基础等)、机房装修、砖混站房施工、围栏、承重改造等施工;市电施工:地埋、架空、附挂、利旧管道、顶管、电力变压器、供电报装等外市电施工服务,缴纳供电部门收取的建设阶段相关费用,电源引入相关建设协调费用等。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50万元(不含税)。

(2)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供应商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采购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若延长期内框架协议份额全部履行完毕,则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3)工期:根据具体项目订单的约定时间。

(4)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5)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内部的相关标准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

(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注:乙供材仅限于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温州电信集采物资以外的地方性材料,其价格无需报价,按工程所在地当期信息价执行;若无信息价的,其价格按实际市场价执行。乙供材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定金额为准。

(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9)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成交份额】。

(10)★付款条件:

1)开工付款:具体项目开工且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单据后[30]日内,具体项目业主(甲方)向承包人(乙方)支付具体订单预估合同价的[35]%,其中具体订单预估合同价的[25]%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剩余的[10]%(含全额安全生产费,具体订单工程安全生产费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计取)支付至原合同账号;

2)终验付款

发包人或具体项目业主的审计机构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审定或审核确认具体项目合同价格,具体项目业主以合同价格为基础、并扣除上述已支付款项后,向承包人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

(11)★保修期:24个月,自具体项目业主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1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接受采购人对其履约表现进行考核,以采购人正式发文的通报为准,对通报的问题按通报级别直接扣罚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地市通报1000元/项、省公司和管局通报3000元/项、集团通报8000元/项、部级通报8万元/项。

(1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不到位、工期无法满足业主要求等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扣罚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的,有权解除合同,3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组织的该项服务的招投标活动。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依据现行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及《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规定为基础进折扣(ON)报价,响应报价折扣(ON)最高限价均为【75%】,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

2.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至少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建部和通信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建部和通信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应答;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部和通信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对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8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电子件。

2.8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的【土建施工/外市电施工】累计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评分细则表。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自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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