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300MW)220kV海缆后评估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位于规划的阳江沙扒风电场内东北侧,工程开发容量为300MW,场址涉海面积约48km2,水深在-23~-27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15km,项目工程规划装机总容量为300MW,安装单机容量为1台5.5MW和46台6.45MW的海上风电机组47台。同时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底电缆线路连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过2回220kV海底电缆线路输送到阳西县上洋镇沿岸登陆,转接架空线路就近接入阳江电网系统。220kV海底电缆路由总长约41.78km。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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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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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520N2468292 |
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300MW)220kV海缆后评估服务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为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300MW)220kV海缆后评估服务,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广东粤电沙扒海上风电项目海缆路由注册登记备案提供支撑材料,开展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和注册备案报告编制,协助广东粤电沙扒海上风电项目完成项目海缆路由注册记备案工作。注册备案报告内容详见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南海区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完工注册登记备案事项服务指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日期算,合同总工期:180日。在2026年5月底之前协助完成《广东粤电沙扒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注册备案报告》并取得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注册备案,符合海缆备案主管部门要求,并获得海缆备案主管部门备案批复。
2.4项目地点:驻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地点为项目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办公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甲级工程勘察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甲级测绘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事业单位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至少具有1个海底电缆或管道路由扫测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委托人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合同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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