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东西大道(新建加压泵站至城北路)供水管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1-330424-04-01-582287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武原街道。
2.2建设规模:新建加压泵站配套进出水管线(海兴西路至城北西路)DN800~DN1000约3km。
2.3估算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915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2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东西大道(新建加压泵站至城北路)供水管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选址、规划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工程勘察(含地形修测、管线测绘、地质勘察、重要节点精探等)、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各专项报告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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