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巴县长岭镇中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长岭镇中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9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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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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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机械设备 |
镇巴县长岭镇中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长岭镇中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长岭镇中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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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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