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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2026 年生产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2026 年生产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2026 年生产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
2.2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包干率)

框架家数

1

变电一次、二次、输电、调度自动化、土建设施、安防、消防类(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

4

2

变电一次、二次、输电、调度自动化、土建设施、安防、消防类(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

5

3

通信类、通信电源(一体化电源)、通信光缆类(22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

1

4

配电类(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

6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框架入围家数且满足法定开标数量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2.本次采购实行包干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只能提报一个折扣比例,如提报多个不同折扣比例,则视为多个报价,否决其投标。折扣比例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

3.报价方式的说明:投标人通过自行测算,并考虑完成项目目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参照预估金额进行包干率报价。包干率为 0~100%之间的百分数(保留 2 位小数,如 92.88%)。如下浮 5%,则报价为 95%。

4.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标段号

估算金额(万元)

1

470

2

350

3

80

4

600

5.结算方式:
㈠、生产技改工程、应急技改工程
⑴项目设计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版),如颁布新规定,则执行最新规定。

⑵生产技改工程、应急技改工程按照公司下发《关于印发生产工程管理体系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电生[2020]84 号)要求,非一体化项目可研编制费结算值按照批复文件中前期工作费的 70%计列。一体化项目按照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技改大修项目节约集约管理的通知》(内电生[2023]148 号)文件要求可研初设一体化项目由设计单位负责可研编制与后续勘察设计工作,不单独支付可研编制费,按设计费标准,与设计费一笔支付。

⑶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结算设计费费率依据《2020 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中设计费费率取定表执行,设计费计费基数按照审计结算审定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计列。

㈡10kV 及以下生产配网技改工程
⑴项目设计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 版),如颁布新规定,则执行最新规定。

⑵10kV 及以下生产配网技改工程按照公司下发《关于印发生产工程管理体系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电生[2020]84 号)要求,非一体化项目可研编制费结算值按照批复文件中前期工作费的 70%计列。一体化项目按照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技改大修项目节约集约管理的通知》(内电生[2023]148 号)文件要求可研初设一体化项目由设计单位负责可研编制与后续勘察设计工作,不单独支付可研编制费,按设计费标准,与设计费一笔支付。

⑶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结算设计费费率依据《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 版)中设计费费率取定表执行,设计费计费基数按照审计结算审定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计列。

㈢、生产大修、生产中小修
⑴项目设计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版),如颁布新规定,则执行最新规定。

⑵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结算设计费费率依据《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版)中设计费费率取定表执行,设计费计费基数按照审计结算审定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计列。

(三)资金来源: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四)分配原则:
标段 1: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第一名占 28%,第二名占 26%,第三名占 24%,第四名占 22%。

标段 2: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第一名占 25%,第二名占 22%,第三名占 20%,第四名占 18%,第五名占 15%。

标段 3:综合评审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后备投标人,当协议投标人因故无法履约时,及时启动后备投标人,保证履约连续性、及时性。

标段 4:按照地区划分:第一名集供、丰供配网工程;第二名察供、凉城配网工程;第三名四子王、兴和配网工程;第四名商都、化德配网工程;第五名后旗、前旗配网工程;第六名卓资、中旗配网工程;
根据服务质量项目单位有权进行分配比例动态调整,框架入围单位严重违约时,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7.限中规则:不限中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

点: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 1: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标段 2: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标段 3: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标段 4: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

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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