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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审计局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金湖县审计局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制单价:参考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具体付费如下: 由基本费和奖励费组成:送审结算(一)低于5000万元的项目结算标准为:(基本费:送审价×1‰)+(奖励费:核减额×2%);(二)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结算标准为:(基本费:送审价×1‰)+(奖励费:核减额×1.8%);(三)超1亿元(含1亿元)的项目结算标准为:(基本费:10万元)+(奖励费:核减额×1.5%)。 多栋厂房与住宅项目,使用同一套图纸的基本费和奖励费按最高值只计取一次费用。 注:单个项目按上述方式计算最高不超过38万元。

采购需求:

因审计力量不足,金湖县审计局需要征集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等,具体需求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8.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征集文件第六章第四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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