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武夷学院医疗服务社会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4020000-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 武夷学院2026-2028年度医疗合作 | 3(年) | 否 | 服务技术保障:具备独立开展疾病诊断、处方开具、检验检测等法定资质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15日-2029年2月14日(每天24小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2)供应商须具有卫健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26 至 2025-12-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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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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