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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州市永定快速路安装声屏障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泰州市永定快速路安装声屏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4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54264.15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永定快速路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约580延米,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8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

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如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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