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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外包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48414.34元

最高限价:1348414.3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HX-20251102

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外包服务

1348414.34

1348414.34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保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5.2服务期限:1年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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