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财务报表平台v1.0及税利预测及财务数据分析展示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已经过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按照《黑龙江省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谈判方式实施。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财务报表平台v1.0及税利预测及财务数据分析展示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3 最高限价:97,380.00元
2.4 计划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项目概况:财务报表及税利数据分析系统运维服务(远程运维)。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规则的合格标准。
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2 潜在响应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3 潜在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险)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潜在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5 响应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6 响应人应提供本企业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中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3.7 响应人应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9潜在响应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响应;违反本规定,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谈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 于2025年11月27日9时至2025年12月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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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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