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蚌埠-上海合作共建大洪山综合试验平台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禹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蚌埠-上海合作共建大洪山综合试验平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禹发改字(2025)104号
1.4 招标人:蚌埠昇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蚌埠昇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上海合作共建大洪山综合试验平台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SQGCZ194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禹会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禹会区大洪山林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吊装厂房(最大跨度30米)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面积约2340平方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7 合同估算价:1068.254709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3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室外配套等全部工程以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并满足各种验收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实施方案及内容中标后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任一要求均可: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无要求。
设计:无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7 信誉要求:无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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