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信息化升级,招标人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除争取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信息化升级。
2.2.建设内容:对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涉及到仪表改造等内容。同时配备智能终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配备6台移动巡检终端和2台中控室报表填写专用平板。配套3台图形工作站,支持中控室的数字孪生系统运行,支持两路并发。配备运营管理平台(网页端和移动端)、智能安防AI分析系统、活性污泥智能诊断系统、智能加药系统、智能曝气系统、生化池无人船、微生物识别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实现智慧水厂、少人化水厂目标。
2.3.建设目标:基于东墩污水厂生产发展需要,本次项目对东墩污水运营管理平台(PC端和+移动端)现有功能升级,并根据东墩污水厂对设备和巡检业务的需求新增智慧巡检、设备精细化管理和问题管理功能,配备智能安防、污泥智能诊断、生化池无人船、微生物识别系统、智能曝气、智能加药、人员定位等智能化设备,实现智慧水厂、少人化水厂目标。
2.4建设期限:壹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5最高控制价:¥12477217.5元(即预算审核价下浮10%作为最高控制价),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若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控制价,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第四位小数及以后不计;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税率为6%的等额增值税)、专家费等全部费用。合同履行期间,该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项目规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3.5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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