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城市管理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位于位于当涂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包含4段健身步道贯通项目,总长度约4千米。分别为东护城河亲水步道、襄城河栈桥连通步道、襄城河护城河连通步道及东护城河跨滨河路连通步道。本次主要内容包括:总图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秘(2025)104号),项目统一代码:2207-340521-04-01-309968。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2445.16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468064.42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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