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废暂存点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9,468.2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废暂存点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废暂存点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供应商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供应商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投资开办,其法人、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自开标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1)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附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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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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