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TZP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有效控制企业运营成本,保证企业运营效益,满足食堂食材采购需求。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共计1 个标包,确定2 名中标供应商,食材配送分配比例根据采购人考核情
况进行分配,如中标供应商考核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项目采购预算98
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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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权重(%) |
预估 |
预估合 |
确定中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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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1-1 |
食堂荤菜 |
1.负责食堂荤、素菜采购(含肉类、畜蛋类、禽类、水产类、豆制品、面食类、) 3.具体采购内容、服务场所等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 4.具体金额以实际配送内容结算为准。 |
≤100% |
项 |
1 年 |
61 |
1 |
60 |
2 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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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食堂素菜 |
≤100% |
项 |
1 年 |
39 |
1 |
38 |
2、配送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 号、邮区中心食堂位于浙江省临海市沿江镇下湾村288 号,具体以招标方订货单为准。
3、服务期:1 年;采购合同到期前三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到期后遵照管理办法经商务谈判与公司决策,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4、应答报价
4.1 应答报价均按折扣率报价,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
4.2 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服务的材料费、配送费、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4.3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报价内容为折扣率,即供应商在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结合自身企业经营情况填报的折扣让利。折扣率以百分比(%)进行表述,折扣率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折扣率70%的报价低于折扣率80%,结算时按照实际价格乘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率)。
5、食材基准价的定价原则
5.1 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每个月末提供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台州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菜场)食材信息价,以椒江区4 家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如果当月未公布食材信息价或者个别品种信息价没有公布,以5.3 的方式确定基准价。
5.2 公开招标需求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质量、等级、计量单位标准的食材,则由采购方在《食材配送通知单》中书面明确。
5.3 无法通过官网信息价直接确定其结算基准价的,可按照以下调整原则确定: 5.3.1 采价地点:包括台州市区范围内主要的大型综合菜市场等地点。具体采价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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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食材类别 |
主要采价地点 |
备用采价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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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种肉类、水产、豆制品、干货、面食、禽蛋、蔬菜 等; |
大润发超市(市府大道东段666 号)台州联华超市(椒江东商务区)花园菜场 |
台州农港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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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合同执行期间,如采价地点关闭、搬迁,则以搬迁的新地址或同类别的超市、菜场为“采价地点”列表中的采价或备用采价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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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采价的食材,采购方从以上三家主要采价地点及备用采价地点作为食材采价地点。
②含各种肉类、水产、豆制品、干货、面食、禽蛋、蔬菜等采价标准:三家主要采价地点所采价格(含促销价、不含精品食材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公式为:(采价1+采价2+采价3)/3=采价基准价。如只有一家能采到价格(含促销价),则以能采到的价格为基准价。如三家主要采价地点均不能采到价格,则以备用采价地点采集到的价格为基准价。
5.3.2、采价方式:采价工作由采购方的询价小组负责,所形成的当月结算基准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5.3.3 价格差异的调整原则:中标人需经常关注台州超市、农贸市场方面各类食材的销售情况,对采购方的采购计划及《食材配送通知单》进行分析。如采购计划中出现非应季商品或高价商品时,中标人应当及时提醒采购方。由于中标人原因致使某类食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结算基准价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有利于采购方的调整原则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予以接受。
6、预包装食品类应当采集相同品牌: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包装规格不同时,应当按照所采价的商品零售价换算成单位规格的单价后再测算结算基准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等级不同时,应当以低于配送食材等级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
7、非预包装类食品或散装食品类原则上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其他原则同上。
8、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食材货款。食材货款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
9、中标折扣率按照中标人在应答书中针对各类食材分别填报的折扣率执行。食材的分类标准详见投标书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
10、★应答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应答无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规发票。
3、需具有符合规定的专用经营场所,无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等。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谈判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 年11 月27 日8 时00分至2025 年12 月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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