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项目单位自筹外,其余由省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西至长寿路,南起保健路、北至规划启智一道街。
2.3建设规模: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878864.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其资格审查视为合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并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账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的相关内容),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另须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 1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不可互相兼任。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要求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及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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