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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11,08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11,08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11,088.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1年或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按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时间送货)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取货次数不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①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会计/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审查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审查依据,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内容,供应商可通过https://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496529.html进行查阅。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③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则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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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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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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