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金额:178.5511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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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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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湖市南市新区灯光亮化设施维保项目 |
178.5511万元 |
157.1249万元 |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正常运行的可靠性及整个设施的安全负责。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在册社保缴纳证明)。(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还须提供学历证书)
六、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
下载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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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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