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押运寄库项目[第01次重新采购]
2、采购内容及范围:
为保障交通银行清远分行押运、寄库工作正常运行,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押运寄库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准时接送营业网点、分行中心库及《押运通知书》指定的其他押运物品,保证押运安全、保证押运物保管安全、保证损失全额赔偿等。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发生数量,服务期内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三年,合同一签3年。
二、公开征集规则
1、若获取征集报名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宣布本次公开征集失败。
2、若获取征集报名文件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对于具备交通银行供应商库资格的供应商将受邀参加后续竞争性磋商项目。
3、以上任何情况下,报名供应商均须按照征集报名文件规定的要求在报名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上传相应的电子征集报名申请资料(见附件);对于已获得征集报名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最终评判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武装守护押运。(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征集报名
1、获取时间:2025-11-26 00:00:00至2025-12-1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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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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