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80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3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6年上半年大伙房蔬菜(豆制品)采购,结算时以供货期内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www.njnfwl.com/)公布的价格参考表中每周周一价格为基准价格*(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费率)%进行结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至6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工作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7:00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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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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