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SZ
项目名称:2025年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与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便携式红外光谱仪等13台设备
预算金额:347.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分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如下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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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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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
1套 |
86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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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持式三维扫描仪 |
1台 |
42.5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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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自动显微维氏硬度计 |
1台 |
13.5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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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切割机 |
1台 |
2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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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3平板扫描仪 |
1台 |
4.5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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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图形工作站 |
1台 |
9.7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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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湿净化一体机 |
2台 |
0.84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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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维数字显微系统 |
1套 |
113.42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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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便携式显微镜 |
1台 |
0.69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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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显微镜荧光摄像头 |
1套 |
17.1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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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宝石显微镜及拍照系统 |
1套 |
25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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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纤维图像分析仪 |
1套 |
23.8 |
否 |
否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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