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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建设项目经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深度依托大模型技术,构建以“线上赋能、线下支撑”为双轮驱动的高效智能创新服务体系。通过打造“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平台”,系统优化区域创新资源配置,为线下统计、企业申报、走访调研等关键工作提供精准辅助与科学指导,全面推动区域综合创新能力从“落后梯队”向“全国中游水平”跨越,最终形成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开放协同、人才集聚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3最高限价:780,000.00元(人民币);

2.4服务范围:招标人委托的创新能力提升平台建设服务;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3.6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形式: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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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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