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及材料第二批次-12包:电动滤水器”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包括电动滤水器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1机组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2机组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4质保期:整套设备性能试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5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2份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电动滤水器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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