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广西区烟草公司信息机房UPS系统电池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78.72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广西区烟草公司信息机房UPS系统电池更换项目,包括采购UPS电池、UPS电池调试服务1项、UPS电池搬运服务1项。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并具备初验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西区烟草公司信息机房UPS系统电池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西区烟草公司信息机房UPS系统电池更换项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供货或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投标人。
3.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3.5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投标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投标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招标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6 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招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3.7 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招标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8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10投标人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名称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30分00秒---2025年12月2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