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互联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互联网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互联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JD
招标内容:A分标:互联网主线1项 ;B分标:互联网备线1项。
预算金额:总预算为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2,383,200.00)。A分标: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1,213,200.00),其中人民币肆拾万肆仟肆佰元整(¥404,400.00)/年;B分标: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元整(¥1,170,000.00),其中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年。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及13家地市机构,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允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授权其直属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注册经营本次投标服务,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中国人保集团以及下属子公司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国人保系统内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人保系统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人保系统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投标人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说明)。③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④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b.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限以内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可同时对各分标进行投标,只能中标其中某1个分标,如成为了A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就不能为B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