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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迁建工程 已由 (第九采油厂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第九采油厂油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迁建工程,本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资金批复计划见长油【2025】135号,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吴起、定边县境内。主要工程量:对已建的25座分布式光伏发电井站进行拆除,其中拆除10座井场原井场新建,装机总功率0.5709MWp,拆除15座井场新建井场9座,总装机功率1.7094MWp。本次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项目号:DD24163)。本项目工程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合同估算额:2057000.00元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1月15日,共120日历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长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迁建工程

标段描述:对已建的25座分布式光伏发电井站进行拆除,其中拆除10座井场原井场新建,装机总功率0.5709MWp,拆除15座井场新建井场9座,总装机功率1.7094MWp。本次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项目号:DD24163)。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或建设方案工作量)。(2)若地质部署或计划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承试类三

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持有证书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有关要求。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企业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也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2)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业绩要求: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7 QHSE体系: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其他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8机械设备(2):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

3.9其他资格要求(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或以上等级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保险承诺:投标人若中标,则须在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投保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以上要求进行明确承诺。

3.10组织机构类型与承包商资源库状态: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11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5-12-01 23:59:00 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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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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