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市区网点保安值守、自助设备巡护、联网报警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市区网点保安值守、自助设备巡护、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内容为市区支行各网点及分行办公大楼等部位的保安值守、自助设备巡护、联网报警服务等内容。
2.4项目预算:214.968万元。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1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中标人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门卫服务、巡逻服务、安全技术防范服务。
③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开展银行保安服务、110联网报警服务、自助设备巡查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合同签署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请登录)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以上第3.4项所涉及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该项资料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提供资料有瑕疵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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