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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朋乡富强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家朋乡富强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二期EPC;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4]123号);

1.4招标人: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绩溪县家朋乡富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5资金来源:绩溪县家朋乡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家朋乡富强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二期EPC;

2.2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5060;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5060001;

2.5建设地点:绩溪县家朋乡富强村;

2.6合同估算价:5000000.00元;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绩溪县家朋乡富强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墓穴建设,配套道路、停车场、绿化、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建设。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不限于二期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审核竣工图等与工程设计相关内容;(2)采购部分包括不限于本项目二期涉及的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应培训;(3)施工部分包括不限于二期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内容;

2.9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3)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受托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同一人。)。

3.7其他要求:(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2)如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设计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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