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及概况: 十七冶置业公司皖鄂赣省际毗邻示范区中子医养小镇(一期)宿松中子医学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1700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中子医学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治疗中心、服务中心等用房),其中地上4500m²,地下7200m²,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水电管网、绿化及环卫、充电桩等。本工程用塔吊2台、施工升降机2台。投标人负责提前勘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拆方案及所需设备。
共需租赁塔吊2台,型号: QTZ80(6013);施工升降机2台,型号:SC200/200。以上为初定数量及型号,招标单位提供初拟的塔吊布置图,投标人根据布置图进行优化方案及提出合理性建议(包括塔吊型号、塔吊基础活动基础还是固定基础等内容)。
塔吊、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司索信号工由出租方提供。每台塔吊配1名司机和1名信号工。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2名司机。具体人员配置根据项目部要求执行。
设备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合同到期后,招标方因工程需要继续使用,合同继续适用。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需要的模板、钢筋、砼、预制构件、墙板材料、周转架料、钢结构及半成品、装修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等的吊装、转运。
投标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进(退)场、安(拆)、及加降节作业,并负责安装后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安检验收(包括定期检验)及其使用过程中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管理工作,保证招标单位施工对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作业正常运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需委托塔机安拆作业的,必须出具相关协议证明,并符合安庆市、宿松县建筑起重机械相关管理要求和规定。
皖鄂赣省际毗邻示范区中子医养小镇(一期)宿松中子医学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起重机械设备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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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设备数量 |
设备型号 |
建筑高度(m) |
要求臂长(m) |
暂定工期 (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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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主体 |
塔吊 |
台 |
2 |
QTZ80(6013) |
19 |
60 |
10 |
租赁周期为暂估。每台塔吊配备1名司机和1名信号工。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2名操作员。塔吊出厂年限中联、三一、徐工在5年以下,其他厂家在3年以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中联、三一、徐工、南京高立在3年以下,其他厂家在2年以下。要求臂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能会有调整,投标单位须综合考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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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主体 |
施工升降机 |
台 |
2 |
SC200/200 |
19 |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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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1.2工程建设地点:安庆市宿松县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白鹤路与新耕西路交叉口西南
1.3暂定租赁期:塔吊10个月,施工升降机9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塔吊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8:30 ,……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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